初勘详勘钻孔布置原则初勘详勘勘探工作量布置规定根据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承担的公路工程地质初勘、详勘工作,望承担各项目的单位遵照执行。1、初勘1.1 一般路基勘探工作沿路线进行,选择在地形特征点处,一般布设勘探点的间距视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而异,控制性勘探点平均间距一般为200m500m,孔深:细粒土不小于4m,粗粒土不小于2m。辅助性勘探点的布设与深度可视地形、地质情况确定。1.2 高路堤控制横断面在路段纵向一般每隔200m设1个,地层变化不大时,可以每500m设1个,或每个工段不得少于2个。每一个控制横断面上,包括露头、挖探、简便钻探、触探、物探等勘探点不得少于2个。勘探深度对小于2m4m的覆盖层应达到基岩面,对于深厚土层应不小于路堤高度并穿过软土层。高填路段及地质构造处,视需要可采用少量钻孔。1.3 陡坡路堤控制横断面在路段纵向一般每隔200m设1个,地层变化不大时,可以每500m设1个,但每个工段不得少于2个。每一个控制横断面上,包括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