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贯彻落实优化土地要素供给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改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土地要素供给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7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贯彻落实优化土地要素供给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规20193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要素保障作用,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我县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首善标准,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制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深入土地管理供给侧改革,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撑,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