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电子工程系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电子工程系2008.09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党政干部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领导干部廉政规定(一)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为政清廉的自觉性,并切实抓好本系的廉政建设。(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营私舞弊,贪赃枉法。(三)领导干部家中婚丧嫁娶不得大操大办,禁止借外出开会、学习、疗养等名义公费旅游。(四)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装修住房,不准建私房,不准转卖、出租公房。(五)除政策规定外,领导干部不得用公款配备通讯设备,不得用公款为个人支付上网费用。(六)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车改决定,遵守本单位车辆使用办法,不得动用公车办私事,不得以工作名义变相报销用车费用。二、教师廉洁规定(一)教师要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把保持教师的廉洁作为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