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自评报告太和区全面落实锦州市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实施方案和锦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锦政教督发201825号)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全力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一、自查自评情况我区提前谋划,认真落实市评价办法,高度重视,高位统筹部署履职评价工作。政府副区长谢丽同志于4月19日亲自主持召开了全区29个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履职评价工作部署协调会,落实任务分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部门按照细则和区部署会要求,结合部门教育职责,对照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具体情况如下:二、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一)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1.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和党建工作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党建归口管理体制,理顺组织关系,26个党支部,484名党员,全部隶属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党组织。各支部组织机构健全,配强工作力量,实现了党组织和党建工作100%覆盖。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