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2(列入学校推荐名单后,提交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时使用)1、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者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该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须与纸质申请表信息及条形码编码完全一致。有关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时间和细则,将另行通知。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院系具体安排和填写,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使用留学院校专用信纸,应是无条件的邀请函或 PhD 录取通知书。仅以下条件性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可视为符合要求:申请人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才能生效;申请人需另
2、行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 才能生效;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1)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的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必需内容务必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 专业或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 条), 须务必注明申请人外 语水平情况并说明符合国外院校的要求,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2)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录取通知书由外方院校正式签发,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PhD/MS-PhD/Mphil-PhD Stu
3、dent),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 3 条),外方负责 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如因拟留学院校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 留学院校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导师签字的意向性录取通知,内容要求同上。(3)如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4)专项项目渠道对邀请函/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规定执行。3、免学费证明、其他费用说明的复印件相关内容已体现在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中,此项材料可不再附。内容应包括:是否收取学费,是否
4、提供奖 学金,是否收取其他 费用(如: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否收取注册费及其额度)。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应标明具体额度。4、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语言水平合格相关证明的复印件除在外方邀请函中注明外语水平符合外方的明确要求外(必要条件),应提供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以有效期内成绩为妥。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 绩达到: 雅思 6.5 分,托福 95 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 级,日 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 TOPIK4 级。或参加相应
5、语种“全国外 语水平考 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如有已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但正式成绩单尚未寄到,可由学生本人在网上打印成绩, 导师、院系签字盖章确认。仅以下情况可不提供托福、雅思、WSK 等外语语言水平考试成绩,需提供其他相应证明:(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语种一致)。(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5、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详细研修计划/学习计划的复印件内容应包括:研究课题的名称,课题背景介绍,申 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6、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的后续工作等。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必须由中外双方导师签署有关意见并签字确认。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交学习计划,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暂无确定外方导师,可由本校导师签字,本科生无导师者可由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签字。研修计划/学习计划须用外语撰写,篇幅 须在 1000 字以上,参考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英语以外语种需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6、外方导师简历的复印件内容应包括: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 术建树,以及近 5 年来的论文发表、课题 、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内容简要,重点突出,篇幅以 1-2 页为宜,并
7、注明信息来源。外方导师的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提供,可由国内导师代为提供并签字。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 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简介栏中说明。7、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仅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提交,由所在院系评审并出具,目前具体格式待定。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的各学习阶段成绩单,直至最近一学期。目前为我校硕士生、博士生,之前在其他高校学习者,请务必同时准备原学校开具的相关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提供。硕博连读生、直博生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证书复印件。四年制博士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 证书复印件。10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A4 纸上。11、在读证明在校研究生在院系教务办公室出具院系版的在读证明即可;在校本科生在教务部办理。12、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已有专项项目途径的申请者,除准备以上材料外,应同时按照项目简章要求准备对外联系申请材料,附在上述材料之后并注明,具体参见专项项目简章。13、前往世界顶尖大学和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费资助的申请者,需另提供留学院校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须由留学院校提供,或在留学院校网站上直接打印并注明来源网址) ,需单独出具专家推荐信原件 2 封(校内、外各 1 封,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 应使用有单位抬头名称的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14、申请材料目录(即申请材料清单)经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请将材料清单置于整套材料最后一页并正面朝下,整套材料用燕尾夹子夹好, 请勿装订或加塞曲别针,便于后续评审工作开展。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注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提交。本人应留存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