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治理办法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治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资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持续进行、满足顾客要求、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整体效益的要害环节。本着深化改革与强化治理、市场调控与内部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治理办法。第二条:物资治理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治理规定,择优选用合格的物资供给商,及时储备、经济合理、质量良好地保证公司施工生产所需物资的供给。第三条:物资治理工作要遵循统分结合、分级治理的原则,从整体利益出发,加强物资计划治理、采购供给治理、定额治理、现场治理和节约工作,搞好成本核算,降低供给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第二章物资治理部门、人员的职责第四条:公司设备物资部是公司物资治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范围:1、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集团公司物资治理的规章制度。2、负责公司所属各单位物资人员的业务领导和指导;组织全公司所需物资的采购、验证、标识、搬运、贮存及供给治理工作;负责本公司所管工程A类物资供给商的评价和控制、建立合格供给商名册。3、负责各单位上报公司所管工程所需A类物资需求计划的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