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防工作实施意见2篇县级人防工作实施意见2篇市人防办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所属县(市、区)人防工作进行了调研,10月中下旬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调研检查,认为各县(市)人防办围绕年度目标治理考核办法,创新思路,努力工作,各项工作有较大进步。十一个县(市)人防机构全部成立,主任全部到位。省办通报批评的全省唯一三个“二无县”(无结建、无收费)也基本往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人员配备不齐,兼职较多;机构设置不一,大部分没有单列;财务治理不规范,帐户没有单列;个别单位法律法规执行乏力,“结建”项目少;应建未建,应收未收现象存在等。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关于财务治理问题。各县(市)人防办要财务独立,收费单列,加强治理,规范用途。二、关于机构设置问题。县(市)人防机构应单独设立,按“三定方案”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在本年度考核中,人员配备XX年前拥有专职人员每2人加1分,今年新增专职人员每人加1分,该项满分为3分。三、关于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问题。各县(市)人防办要严格执行人防法律法规,保证人防结建工程应建尽建,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任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