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技术标准关于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鲁公发201158号新修订的山东省消防条例对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严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推广消防技术服务,作了明确规定。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具体体现,是创新消防工作社会治理机制、转变消防监管职能的现实要求,必须主动、稳妥地加以推进。为此,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为依据,以“先规范、后发展”为原则,严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治理,维护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信誉,为创新消防工作社会治理机制奠定基础。二、规范目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为委托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为消防监督治理提供消防安全信息的中介组织,对委托单位利益、公共消防安全、消防监管效率都有重大影响,为防止过度竞争妨害服务质量,必须执行总量控制。为此,将2011年至2013年规定为“存量规范期”,在此期间,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山东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治理规定(试行)(附件1),重点对已经工商登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