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治理办法项目安全生产治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企业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及通信网络安全,杜尽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完成公司安全工作责任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和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治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治理。第三条项目安全责任目标:无发生任何责任安全事故。第二章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第四条安全工作执行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行政一把手(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副职为安全第二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安全责任,每年由公司领导与责任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单位要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直至班组,每个岗位和每位员工。第五条工程项目部安全职责:(一)对本单位项目实施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可编辑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