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漳龙线十二排等五站 6502 电气集中改微机联锁工程甲供物资设备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Z-2013-1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漳龙线十二排等五站 6502 电气集中改微机联锁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已由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项目业主为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由于一次招标售卖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漳龙线十二排、铁场、歧岭、兴宁西、新墟五站的室内 6502 电气集中改微机联锁设备及室外设备更新项目改造,施工起止里程为漳龙线 K281+631 K356+930。本次招标范围为
2、十二排等五站室内 6502 电气集中改微机联锁设备及室外设备更新工程的甲供物资设备,包括:计算机联锁设备、系统综合防雷、电动转辙机、道岔安装装置、安全型继电器、站内电码化发送设备(ZPW-2000) 、隔离盒、机房专用空调等 8 个包件招标,招标采购物资种类、数量、规格型号以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漳龙线十二排等五站6502 电气集中改微机联锁工程甲供物资二次招标公告附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漳龙线十二排等五站 6502 电气集中改微机联锁工程甲供物资二次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公告时间:201
3、3 年 7 月 24 日至 2013 年 7 月 28 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有意愿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3年 7 月 29 日至 2013 年 8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IC 卡(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 IC 卡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查询、办理)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以及广州建设工程
4、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原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漳龙线十二排等五站 6502 电气集中改微机联锁工程甲供物资二次公告附表 ,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下述指定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 ,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2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 号: 1121 1101 0400 0006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
5、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0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5.3 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更换招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7.1 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广梅汕铁路
6、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 236 号邮 编:524042 联系人:赵丙芬 李近乐 电 话:020-61320361 0752-5823826传 真: 电子邮件:7.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电 话:020-61331142/13928736473传 真:020-61330542联系人:席 乐电子邮件: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7 月 23 日3漳龙线十二排等五站 6502 电气集中改微机联锁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公告附表序号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计量单位需求数量概算金额 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
7、注1 包件 1计算联锁设备(双机热备) 站 5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原铁道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3000含提供 1 套完整各种板卡、电源等器材作为备品备件2.生产能力:所投标产品取得原铁道部行政许可或满足铁道部关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管理过渡的实施意见 (铁科技2012182 号)文要求,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
8、11 年度等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其安全运行一年的用户证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铁路局级业务处室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等) 。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
9、约记录;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并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进行承诺。44 包件 4系统综合防雷(含建安) 站 5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3000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铁运200626 号2.资质要求:所投标产品取得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认证,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并具备铁路系统防雷设计及施工资质。每
10、站提供各种型号防雷模块各 2 个作为备品备件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等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5.施工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铁路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其安全运行一年的用户证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铁
11、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等) 。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5 包件 5电动转辙机(ZD6-D、ZD6-E/J)台 27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原铁道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代理商须具有投标物资(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
12、招标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函。200052.生产能力:所投标产品取得原铁道部行政许可或满足铁道部关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管理过渡的实施意见 (铁科技2012182 号)文要求,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等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
13、善有效的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其安全运行一年的用户证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等) 。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并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进行承诺。6 包件 6道岔安装装置(50G/ZD6-D、60
14、G/ZD6-E、J)组 2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原铁道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代理商须具有投标物资(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函。10002.生产能力:所投标产品取得原铁道部行政许可或满足铁道部关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管理过渡的实施意见 (铁科技2012182 号)文要求,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6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 年度、2010
15、 年度、2011 年度等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安装装置采用热镀锌方式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铁路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其安全运行一年的用户证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等) 。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6、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并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进行承诺。8 包件 8 安全型继电器 项 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原铁道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代理商须具有投标物资(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函。3000各种继电器型号及数量另附2.生产能力:所投标产品取得原铁道部行政许可或满足铁道部关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管理过渡的实施意
17、见 (铁科技2012182 号)文要求,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7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等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其安全运行
18、一年的用户证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等) 。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并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进行承诺。9 包件 9站内电码化发送设备(ZPW-2000)项 1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货物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
19、责任的法人组织。 3000 各种器材型号及数 量另附2.生产能力:所投标产品取得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必须在有效期内)或满足铁道部关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管理过渡的实施意见 (铁科技2012182 号)文要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入网许可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入网许可证书。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含每站提供 1 套完整的各种型号发送、检测器等器材作为备品备件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等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
20、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8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其安全运行一年的用户证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等) 。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
21、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并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进行承诺。10包件10隔离盒 项 1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货物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1000 各种器材型号及数 量另附2.生产能力:所投标产品取得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必须在有效期内) ,或满足铁道部关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管理过渡的实施意见 (铁科技2012182 号)文要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入网许可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
22、认证或入网许可证书。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含每站提供 1 套完整的各种型号隔离盒作为备品备件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等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铁路建设项目投
23、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其安全运行一年的用户证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等) 。投标设备或9同类产品没有原在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并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进行承诺。11包件11机房专用空调(含安装) 项 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4、。代理商须具有投标物资(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函。2000各种型号及数量另附2.生产能力:所投标产品具备具备机房专用空调生产能力,产品符合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出具清晰真实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等 3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出具银行或信用机构信誉证明。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各关键系统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铁路或地方企业投标产品的机房专用空调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等) 。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铁路或国家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6.履约信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 3 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并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进行承诺。备注:以上物资招标需求为初步设计数量、采购规格,其实际采购需求数量及规格以施工图纸为准,并据施工图纸作为调整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