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教育史志研究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地方教育史志研究会, 英文译名: THE CHINESE ASSOCIATION FOR LOCAL EDUCATION HISTORY AND ANNALS. 缩写:CALEHA第二条 本会是教育部领导下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研究地方教育史志(包括地方教育年鉴、教育志、教育史、老解放区教育史、教育人物、校史)的群众性学术研究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遵守学术规范;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团结有志于研究地方教育史志的广大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教育史志编写人员, 积极开展地方教育史志的研究咨询活动,以提高各地教育史志编研单位和广大史志工作者的政治和业务水平,促进各地教育史志编纂工作和教育改革,使之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服务。第四条 本会主管单位为教育部,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 业务指导单位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第五条 本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