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龙星小学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名称为公安县龙星小学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由个人筹资举办,从事小学1-6年级学历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爱为本,优质办校。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公安县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公安县民政局。 第五条:本单位地址:公安县南平镇西正街157号。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甘永龙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1、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推荐理事会和监事; 3、有权阅读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本单位开办资金50万元,出资者:甘永龙。 第八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小学1-6年级学历教育。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6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推选产生。 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