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协机关综合保障中心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山东省政协机关综合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协机关综合保障中心)。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73号。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第六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山东省政协办公厅。第七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为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八条 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省政协机关办公楼、宿舍区的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和节能工作;承担省政协省级领导住宅区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政协机关会务服务、生活保障、医疗卫生、车辆管理、物业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综合保障工作。第三章 党的领导第九条 本单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省政协机关综合保障中心党总支。第十条 省政协机关综合保障中心党总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