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学联和院团委双重指导下的全院学生群众性组织。第二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甘肃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为其团体会员。第三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思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二)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三)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团结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