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章程第一卷中国工会章程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章程,于1988年10月28日中国工会第11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正通过。2018年10月26日,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关于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草案)。1988年10月28日,中国工会第11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正通过。共8章36条。主要内容有: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加入工会为会员,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实行民主集中制。工会的组织机构分为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工会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干部队伍。经费来源于会员交纳的会费、工会的收入、行政方面拔交的经费及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补助。2013年10月22日,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此次中国工会章程共修改了31处。其中:增改25处,删改1处,文字改动5处。2018年10月26日,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关于中国工会章程(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