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确保按照国家要求,重污染天气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量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以上。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及生态环境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1.2.2 本市相关文件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