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从业考核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养,依据卫生部制订的乡村医生考核方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进展为指导,以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以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受益度为核心,在严把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准入的基础上,实施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制度,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规范执业活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进展。 二、组织管理 县卫计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县乡村医生考核的详细组织实施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柏溪镇公卫中心要成立由卫生院领导为组长,医疗、药学、公共卫生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部署和落实本辖区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人员名单于20xx年9月2日前报县卫计局考核委员会。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经注册在村级医疗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在村级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等人员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规定另行支配考核。 女55周岁、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