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工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学校发展建设对后勤保障服务的要求,推进一流后勤建设,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后勤保障部是集学校后勤行政管理职能、服务保障职能、经营职能和监督评价职能于一体的校内二级单位。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运行机制。第三条 后勤保障部以“三服务、两育人” 为宗旨(三服务:为教学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两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根据实际,建立文化体系,明晰建设目标、工作精神、工作方针、发展理念、工作思路、改革任务等方面的规定。第四条 后勤保障部管理、服务、经营范围为:水电暖汽等能源的管理、学校授权限额内维修项目管理、教学及各类活动场地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校名校标管理、经营性房屋管理、餐饮服务、受托区域物业服务、学生住宿服务。第二章 管理队伍第五条后勤保障部党委书记、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部长由学校任命。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工作,部长主持行政工作,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工作,副部长按分工履行相应管理职责。第六条 各办公室、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专责若干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