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实施方案为科学准确地反映“十三五”时期全市低收入农户收支与生活状况,客观评估精准帮扶工作成效,由北京市统计局作为牵头部门,领导和实施全市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工作。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建立全市农村低收入统计监测体系,一是提高对低收入农户收支与生活状况的精准监测能力;二是提高与全国现行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其他省市低收入帮扶监测调查数据的匹配性;三是为市、区各级部门科学研判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客观评估帮扶成效,制定完善帮扶政策提供可靠依据。二、样本量确定及分配样本 量 根 据 全 市 及 分 区 低 收 入 农 户 人 口 规
2、模 、 收 支 的 差 异 程 度 和 收 支 数 据 抽样 精 度 要 求 确 定 。各区样本量分配表 单位:户全 市 4200门头沟区 400房 山 区 600通 州 区 200顺 义 区 300昌 平 区 300大 兴 区 300怀 柔 区 500平 谷 区 300密 云 区 700延 庆 区 600三、组织实施市统计局统一设计调查方案,负责全市工作方案和调查方案的制定、培训及解释;负责抽样方法指导、样本抽取流程控制和样本确定及评估。区、乡(镇)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调查工作,并全过程指导、记录、上报。市统计局负责对上报数据的审核、处理、查询和汇总。各区、乡镇、村统计机构或人员分级负责、分
3、工协作,切实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各区负责更新维护全市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信息平台相关信息,作为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抽样框;农委与民政、人力社保、卫生、民委、残联等部门,积极配合统计机构开展统计监测调查,实现信息共享,做好统计监测数据开发利用。四、构建数据采集平台由市统计局以“北京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信息平台”为基础,通过对现有程序的改造、完善和功能扩充,构建面向调查户和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的低收入农户监测数据月度采集平台。以北京市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信息平台及监测系统为基础,对全市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村整体情况进行年度数据采集。五、进度安排低收入农户监测调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 年底前为准备阶段
4、。主要任务是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开展试点试填工作,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和数据处理程序,确定并分配各区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调查样本量;对抽中的调查户开展摸底调查;选聘和培训调查员,抽选和落实调查户,开展调查并组织试记账。第二阶段,2017 年起进入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发布全市及分区低收入农户收支数据。北京市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工作计划阶段 主要任务和内容 负责单位 完成时间1.制度准备:调查方案、实施方案、数据控制等 市、区统计局 9 月 20 日前2.物资准备:问卷、账本、入户纪念品、调查工具等 市、区统计局3.人员准备:选聘调查员 区统计局4.动员培训:市、区动员及召开培训会 市统计局、农委9 月 30 日前5.入户调查:摸底调查,初步确定记账户 区统计局6.数据收审:录入、审核、上报调查问卷 区统计局7.评估调整:评估全市及各区样本代表性 市统计局10 月 30 日前准备阶段8.试记账 区统计局 11 月 1-30 日实施阶段 9.正式记账 区统计局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