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苏发201828号)、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36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20192020年,力争每年培训1.8万以上企业新型学徒(以下简称“学徒”);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