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人工增雨作业实施方案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人工增雨作业需求和深圳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通知要求,鉴于市气象局无作业资质、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格人员、无火箭发射装备、弹药,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委托有作业资质及原深汕特别合作区业务管辖的汕尾市气象局实施作业。为安全、规范地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作业时间针对现阶段防旱抗旱形势,结合今年秋冬季仍可能出现的干旱,作业时间从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二、作业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窑陂水库。三、相关职责(一)作业指挥部职责总指挥:陈敏成员:李世光、刘炳锋、吴道远、李泳泽、余海龙职责:根据降水趋势预报向省指挥中心和空管部门申报作业计划。 根据短时天气预报,向空管部门申请作业时间。 向现场指挥下达发射点、作业高度、催化方案的指令。 空管部门批准后,向现场指挥下达作业命令。 作业完毕,及时向空管部门报告。 了解各发射点作业情况,收集雨量雨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