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 目 名 称 : 福安市湾溪疏港公路隧道工程 项 目 编 号 : 建 设 地 点 : 福安市 验 收 单 位 : 福建绿景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 福安市湾溪疏港公路隧道工程 行 业 类 别 公 路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人) 福安市福兴交通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福安市水利局、安水(2012)272 号、2012 年 7 月 5 日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2012)120 号、2012 年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2 年 9 月-2
2、013 年 6 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宁德市绿洲水保生态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单位 福建中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福建省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福建绿景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验收意见(一)项目概况福安市湾溪疏港公路隧道工程位于福安市南部的湾坞半岛,起于龙珠村段的湾半公路,终点位于浮溪村滩涂地。项目施工长度为 2.21km,起点桩号为 K0+000,终点桩号K2+210。福安市湾溪疏港公里隧道工程实际全长2210m,其中包括隧道1245m/座,桥梁5
3、3m/座,涵洞5道。疏港公路隧道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一般路基宽度12m,隧道宽度10.5m,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60km/h。本工程实际于 2012 年 9 月开工,于 2013 年 6 月完工,总工期 10 个月。(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于2012年4月通过福安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会,并于2012年7月取得福安市水利局批复(安水【2012】272号)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纳入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中。(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建设单位福安市福兴交通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1 月委托福建省中电
4、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福安市湾溪疏港公路隧道工程进行水土保持监测。由于监测委托滞后,工程施工期、运行期各阶段地表扰动土壤侵蚀强度没有实测数据,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只能根据现状调查和查询施工期的资料,对照工程周边各类型地表及土地扰动现状,通过对比分析,测算工程建设期不同阶段的土壤侵蚀量以及运行期水土保持各项指标。通过各个阶段的调查、实地监测,工程扰动土地整治率为 96.60%,达到方案目标值(96%);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7.35%,达到方案目标值(87%);拦渣率达到96.75%,达到方案目标值(95%);工程土壤流失控制比(项目区实测值/项目区容许值)为 1.19,达到方案目标值(1.1
5、);林草植被恢复率为 96.53%,达到方案目标值(96%);林草覆盖率为 25.32%,达到方案目标值(22%)。(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建设单位福安市福兴交通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7年 12 月委托福建绿景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福安市湾溪疏港公路隧道工程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根据验收报告,本工程基本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防治责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施工质量合格,管理措施得当,具备验收条件。(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任务与目标,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合格,工程六项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均达到方案设计要求,工程现阶段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满足现阶段运行要求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七)后续管护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完善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已建截排水沟、沉沙池等水保设施的加固、管护和林草措施的抚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