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开除危机我该主动辞职吗? 面对开除危机我该主动辞职吗? 我在一家合资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但是由于在某一项目上出现了问题(此问题是前任项目主管留下的,只是本人拉了最后的导火线),公司领导有意在此事上找一个替罪羊,于是让我自己提出辞职申请。公司甚至还威胁说如果我不提出辞职申请,就要以严重违反公司财务条例为由开除我。事实上公司在出差住宿费用规定上限为200元/天,我开就的发票也在此范围内,但公司认为我开就的发票与住宿宾馆的价格不一致。公司其他员工也在住宿发票上有我类似的问题,但公司就以此为借口来要挟我,逼我辞职。我也在几天前递交了辞职申请书。 我和公司当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是我提出辞职申请或者是公司提出辞退我,都应给对方一个月的时间(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 在此种情况下,请问各位仁兄,我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我一个月的期限,给予我离职之后的一个月工资(递交辞职申请之后,办理劳动退工手续之前的一个月)?或者还有别的更好的办法? 面对公司的开除威胁,他退缩了,他选择了自己辞职;他也疑惑:单位里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