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 宗旨,认真践行“科学发展 观” ,紧紧围绕 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全面提高应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目的为充分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市场监管效能,有效预防和迅速、高效、有序的处理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以下简称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预防和处理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流通
2、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三)工作原则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快速反应加强协作的原则。1、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禁越权行政、粗暴执法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2、统一指挥。各分局、科、室、中心、队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做到统一行动,令行禁止。3、属地监管。各分局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履行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应对和解决突发事件。、分级管理。根据突发事件地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分为三级响应,实施分级监控,不同
3、等级,将启动不同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方案。5、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要做到快速和有效。全局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及时沟通,统一调度,果断应对。6、加强协作。市局内部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迅速阻止事态恶化。(四)适用范围在流通环节中经确认已经发生的、依法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处理的消费者食品问题造成死亡、中毒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或通过相关信息渠道获取的某种食品有毒有害,可能引发区域性严重社会后果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五)分级响应标准针对不同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出相应的反应,按照事件的影响范围的紧急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分级标准如下:1、
4、级响应全市同一时段内,群体消费者因食用购买同种食品引起的不良反应,医疗卫生部门已确认为食物中毒或认为疑似由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毒事件。2、级响应市委、市政府批示及市局批办的涉及我市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健康伤害的事件。3、级响应元旦、春节、 “五一”、 “十一” 等重大节日期间、全市重大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应急处理组织机构设置1、市局成立“天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 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党委成员担任。2、办事机构消保科、公平交易分局、市场科、纪检监
5、察室、办公室等单位为办事机构。3、应急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消保科,由消保科科长任主任,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从局系统抽调。(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1、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分析、甄别、确认来自有关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以市局的名义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信息。2、消保科、市场科负责协助领导小组负责人掌控局势,组织、指导、协调、督办处置过程中的相关事宜。3、公平交易分局负责查处相关违法违章经营行为。4、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处置食品安全问题过程中出现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及过错行为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责任追究。5、局办公室负责
6、整理、编发、上报食品安全应急措施的督察、监督。可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组成事件核查、执法排查、秩序维护、信息宣传等若干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处置工作。三、预防、确认、报告和预警(一)预防1、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体,积极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增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2、各分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级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应急预案,使有关应急处理工作有章可循。(二)确认各分局和相关科、室、队对所掌握的食品安全问题信息
7、,应立即组织初步调查核实。对涉嫌安全问题的食品,在适当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移交线索,或告知申诉举报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诉举报;对初步判定结果报市局分管领导审核,由局长或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义发布。(三)报告各分局要建立并完善值班制度,对本辖区出现的突发事件,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的时限,及时上报市局。上报的内容包括:信息来源、事件经过、评估结果、预防或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报告单位、报告时间等要素。系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辖区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8、系统内对外发布涉及有可能对社会经济活动和消费者利益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的相关信息,必须报经市局和市政府批准,由局办公室对外发布,局办公室对所发布的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经市政府、市工商局批准,系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本单位在食品安全问题应急处置方面的相关信息。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工商分局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局。市局应在3小时内上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工商分局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局。市局应在6小时内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工商分局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市局。市局应在12小时内上报市卫生
9、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2、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情况的报告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其应急处理情况可随时报送,应急状态解除后3日内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市局应当在5日内上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其应急处理情况应一日一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日内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市局应当在7内上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其应急处理情况应二日一报,应急状态解除后7日内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市局应当在10日内上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政府。对在处置过程中查处的大、要案件,在立案后5小时和结案后1日内,分2次以信息方式专报市局,市局应在10小时和2日内专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
10、政府。(四)预警1、市局预警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波动,要及时预警。(1)在元旦、春节、 “五 一”、 “十一” 等重要节日期间,消保科应提前1周发布预警通知,安排各分局做好节日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2)对市场内出现的有毒有害食品及时预警,防止严重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事件发生。2、各分局预警各分局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召回、责令退出市场的食品要及时发布预警,防止发生重大伤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事件。四、预案应急响应(一)级预案应急响应由市局食品安全监管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级预案程序,成立事件核查、执法排查、秩序维护、信息
11、宣传等若干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处置工作。1、制定应急措施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小时内制定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分局、科、室、中心、队,对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市局应在1小时内紧急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做好应对工作。2、快速启动应急预案(1)积极做好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涉及有毒有害食品,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及时做出预警,从重从快查处大案要案,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2)以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为重点,切实做好食品市场稳定工作,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3)积极开展市场巡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有序,认真进行食品市场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引导市场
12、主办者和经营户守法经营,切实保证良好的食品市场经营秩序。(4)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各分局要在市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和领导下,树立全局意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发挥执法协作的合力,全力以赴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5)人员、装备迅速进入应急状态。级预案启动期间,市局领导小组所有人员以及相关分局正、副局和市局相关人员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和不应答。分局专用电话要24小时有人接听。相关工作人员要全部在岗,休息日70%以上干部 备勤,如遇紧急情况,相关人员需在1小时内完成集结。执法车辆等相关设备在内的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二)级预案应急响应市局应急领工
13、作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形,宣布启动级预案程序,并应职责分工,组织相关科、室、中心、队与案发地分局工作人员协同作战,尽快控制事态发展。1、对大案要案、恶性案件查处,由应急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会同案发地分局实地调查,分管局长要亲自带队,查清案件事实,摸清案件发生根源,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2、对涉及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要部署精干执法力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清理,追根溯源,严防死守,防止危害事故发生,视情况紧急程度,通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1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措施,迅速下发各分局、科、室、中心、队贯彻执行,防止事态扩大。3、相关工作人员要全员
14、在岗,节假日50%人员备勤,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脱岗离队,加强对车辆、通讯器材及其他物资的维护,确保随时处于应急准备状态。(三)级预案应急响应1、市局以紧急通知等形式,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食品市场抢购、违法促销、制假售假、消费投诉高峰等做出预警,并就防范事故和市场整顿做出部署和安排,各分局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2、各分局要按照市局的节日市场预警和市场整顿安排,结合各分局实际进行食品市场整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排查市场隐患,确保节日市场安全。3、节日期间,相关人员要确保信息畅通,各分局要确保执法车辆处于应急状态,30%的工作人员备勤。(四)应急处置1、事发地分局长应
15、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局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经市局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组(包括事件核查组、执法排查组、秩序维护组、信息宣传组等若干小组)赶到现场。2、市局领导小组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协调指导。3、分局长要在第一时间赶到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并领导组织本分局巡查队保护现场;控制发生事故的可疑食品,对受害人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对引发食物中毒的及时送医院治疗抢救;及时对可疑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向相关部门和周边分局通告,禁止可疑食品流入其他市场。及时将问题发生的根源及处理结果上报市局;组成秩序维护小组,负责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或居(村)委会、公安等相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并认真做好相关法律的宣传解释工作,安定人心。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现有法律、法规界定不清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向上级主管单位、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其他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其他相关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建议。4、执法排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人和场所依法采取现场检查、询问、暂停涉嫌食品销售、责令停止有关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必要措施控制局势,避免事态蔓延。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封存可疑食品,并按程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