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咏春黐手技击赛竞赛规则第三章 使用方法、得分标准与判罚第十四条 使用方法(一) 手法:只可以用咏春的各种黐手攻防招法,包括:冲拳、劈拳、扫拳、掌法、擸手、及膀、拦、耕、摊、伏手法。(二)腿法:穿心腿、撑脚、钩脚。第十五条 禁击部位后脑、颈部、咽喉部、裆部、眼睛、背部。第十六条 禁用方法(一) 不可用肘。(二) 不允许连续使用 3次以上的冲锋拳,连续使用 3次的需要用其他动作间隔。(三) 以手指攻击对方。(四) 以头、牙齿攻击。(五) 任何摔法和抱法。(六) 反关节技术及手法。(七) 逼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技术手法或有意砸压对方。(八) 不允许使用超过规定范围内的技术手法和腿法。(九) 互相推扯
2、或单方直推。(十) 攻击已倒地者。(十一) 不允许用脚法攻击头部或膝关节及以下部位。(十二) 不准跳动。(十三) 互缠、乱打。(十四) 不允许拉扯护具或头发。(十五) 不允许使用勾搥、鞭腿、抱搥。第 17条 得分部位躯干、头部、大腿 (膝关节及以下小腿不得分)。第 18条 比赛方法(一) 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 1 分 30 秒钟,局间休息 12分钟。比赛双方在一个 4 米*4 米范围内场地进行。每局比赛须以黐手形式(双手一内一外)盘手 3 次后开始。每次暂停或场上裁判员分开叫停即每局开打后,每次叫停运动员都须以桩手准备。(二) 比赛期间,一方运动员离开攻击范围超过 10 秒,双方需
3、回到比赛场地中央重新开始比赛。(四)运动员在比赛进行中倒地或走出场外,须返回场地中央恢复比赛。第 19条 计分方式(一) 得 2 分1. 一方受严重警告一次,对方得 2 分2. 一方倒地(除双脚外 ,身体任何部位接触地面, 不论接触时间长短,均属倒地),站立方得 2 分。3. 以咏春拳掌法、拳法连续有效击中对方得分部位得 2 分。(二) 得 1 分1. 对打期间,攻方以咏春手法(包括拳、 掌)明显击中对方身体得分部位,每一次得 1 分。2. 一方被判技术劝告一次,对方得 1 分。3. 一方运用手法或步法进攻对方,逼使对方踏出比赛范围得一分。(三) 不得分1. 纯用双手持续直推对手出场外(超过一
4、步) ,不得分。2. 双方同时或先后倒地(包括下台、出界) ,互不得分。3. 双方互缠、乱打,互不得分。4. 使用动作不清晰,效果不明显,不得分。5. 抱膝摔不得分。6. 胸腹两侧。第二十条 犯规与罚则(一) 技术犯规 (劝告)1. 使用非咏春拳规定的手法攻击,但未打到或触及对方。2. 防守方无身体接触的情况下连续后退超过 3步。(凡脚离地、移动均3属于后退步,包括向左、向右、向后)3. 使用扫拳技术手法时不得高于肩膀。4. 消极搂抱对方或消极逃跑。5. 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6. 有意拖延比赛时间。7. 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从裁判。8. 上场不戴或吐落护齿,自行松脱护具。
5、9. 运动员不遵守礼节。10.用双手、单手或身体而非规定的手法逼使对方下台者。(二) 侵人犯规(严重警告)1 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2 击中对方禁击部位。3 用禁用方法和技术攻击对方。4. 使用非咏春拳规定的手法攻击对方。(三) 罚则1 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扣一分)。2 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扣 2 分)。3. 在同一场比赛内侵人犯规被警告 3 次,判对方为该场胜。4 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并按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5 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局间休息时输氧,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第二十一条 暂停比赛(一) 运动员倒地(主动倒地除外)或下台时。(二) 运动员犯规或受罚时。(三) 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 3秒时.(四) 运动员受伤时,或被重击读秒时。(五) 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达 2秒或消极逃跑时。(六) 运动员示意要求暂停时。(七) 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八) 处理场上问题及发现险情时。4(九) 因灯光、场地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十) 被指定进攻超过 8秒仍不进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