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干部公寓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协议当事人: 甲 方: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联络人:劉軍領联系电话:0371-66282888-79362乙 方:联络人: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承包甲方干部公寓管理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制定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1条: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条款 1.1 郑州市航空港区郑港六路与四港联动大道交叉口裕鸿世界港丽园小区5#楼共40套房及在港区零星租赁干部公寓。1.2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如试用期内无法满足服务需求或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的,则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停止提供服务,甲方不再支付费用。1.3后续在港区增加之外租干部公寓物业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等比照此合同执行,其他事宜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执行。即新增一套外租公寓,则增加一套房的物业服务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相关约定执行)。1.4本协议期满前,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