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销售)茂名市建设局监制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建设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5、对合同文本中【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7、本合同条款由广东省建设厅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