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学前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规范化办园行为自查自评报告巩留县严格按照自治区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规范化办学(园)行为专项督导办法,组织相关人员从办园条件、组织管理、队伍建设、保教工作、幼儿发展等五个方面,对全县学前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规范办园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 A1办园条件(140分)A1-B1园所资质(45分)1. 依法取得办园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管理。评分标准:每少一项扣3分。经自查:我县各幼儿园依法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中心园取得法人资格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管理。 此项赋分12分,自查自评得分12分。2. 幼儿园经费使用合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保教经费按规定使用范围开支,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无违规收费行为;幼儿伙食费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无挤占和挪用;严格执行公共财产管理制度。评分标准:如有挪用经费现象一票否决,资金使用有违规情况扣除10分,财务管理不清晰扣5-10分。经自查:幼儿园经费使用合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保教经费按规定使用范围开支,无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