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粮食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南京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有效供给,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安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以及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实施意见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市内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或异常波动的状况。本预案是应对级,指导级,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级响应。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在出现省级以上粮食应急状态时,分别依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1.4 工作原则1.4.1 统一领导、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