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则为推进我县司法行政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社区矫正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两随机”抽查机制,制定本细则。第一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随机抽取、随机选派,结果公示、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二条开展法律服务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主要范围包括律师、公证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依法调整抽查范围。第三条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法律服务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全县统一的抽查活动。第四条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的组成以本局相应的法律服务业务局机关执法人员为主,可以吸收其它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参加,并实施动态管理。 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第十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