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泾阳县教育局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和改进全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学校办学方向。学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三条 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由中共泾阳县教育局委员会在中共泾阳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下属的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和学校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