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检验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细则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中心)原油期货指定检验机构联合制定。第二条 为保证能源中心原油期货交割检验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原油实物交割检验行为,根据国家商品检验和能源中心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三条 能源中心原油期货交割检验业务按本细则执行。能源中心、指定检验机构、指定交割仓库、检验委托人等相关机构应当遵守本细则。第二章 检验流程第一节 检验标准和方法第四条 下列文件中的标准和方法为本细则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8927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手工法JJG 168 立式金属罐容量检定规程GB/T 13236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储罐液位手工测量设备GB/T 13894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测量法(手工法)GB/T 1885 石油计量表API MPMS 17.6 船岸之间管线充盈度确定准则GB/T 19779 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