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基层政府角色转换与再确定摘要:受制于中国特殊的政社、政经体制和复杂的乡村情境,农村基层政府不像一些西方国家政府,是“守夜者”“划桨者”或“掌舵者”。改革开放后农村基层政府角色由“集权者”转变为“强权者”,承担着从乡村汲取粮食、税费、控制生育和发展乡镇企业等责任。农业税费取消后,一些农村基层政府变成了“悬浮型”政府,在上收部分权力的同时尝试“小政府”改制,但成效非常有限。当前,乡村振兴对农村基层政府提出更高更多要求,期待它扮演“服务者”角色,为乡村振兴做好引导、协助、调节等服务工作。服务型基层政府不是乡村振兴的“局外人”“仆人”,也不是“当家人”,而是服务者,要履行好服务职能,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优质服务。关键词:乡村振兴;基层政府;角色转换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党的十九大后各地基层政府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推进乡村振兴。然而,由于基层政府是在压力型体制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些地方的乡村振兴出现取向“非农化”、建设“样板化”、主体“错位化”的跑偏问题。确定好基层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角色,有助于发挥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