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1、项目背景及由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 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634 号),深入实施中山市内河清流、河长制和雨污分流等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整体布局,中山市提出以下水污染防治指导思想: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不断提髙水环境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落实政府治污法定责仼,以实施调结构优布局、截污纳管控源减排、节水及水资源保护调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加强执法监管为主要手段,健全水污染整治长效机制,持续改善中山市内河涌水质,逐步恢复河流主要环境功能, 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城市。为响应国家和广东省对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