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合同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 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全称)(以下简称 “甲方”)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