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云南省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创业贷款申请审核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02017-2017- 1 - 0 -创业贷款申请审核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 在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个体经营,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 、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创业群体。2.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受理:1)符合扶持范围的个人或企业;2)在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创办有企业或个体经营实体,经营正常;3)证件齐全、真实有效;4)具备
2、相应的担保或反担保条件。3.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1) 不属于扶持范围内的个人或企业;2)在西畴县行政区域内未创办企业(个体经营)实体,或所创办的企业(个体经营)实体经营不正常;3)证件不齐全或证件真实性存疑;4)不具备相应的担保条件。二、办理依据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转发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0163 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1553号)3.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付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昆银发2016188 号) ;4.云南省普惠金融专项
3、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云财金201718 号)三、实施机关本事项实施机关为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审批条件1. 予以批准的条件:(1)符合扶持范围的个人或企业;(2)在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创办有企业或个体经营实体,经营正常;(3)证件齐全、真实有效;(4)具备相应的担保或反担保条件。2.不予批准的条件(1)不属于扶持范围内的个人或企业;(2)在西畴县行政区域内未创办企业(个体经营)实体,或所创办的企业(个体经营)实体经营不正常;(3)证件不齐全或证件真实性存疑;(4)不具备相应的担保条件。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窗口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骆家塘村民委上新民村交通方
4、式:可乘坐 1 路公交车到县人社局下车。六、申请材料创业贷款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 要求 依据1 居民身份证 原件复印 纸质材料, 4份 提交资料时需验视原件,复印件清晰- 1 -件2 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4份 提交资料时需验视原件,复印件清晰3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4份 提交资料时需验视原件,复印件清晰4 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4份 提交资料时需验视原件,复印件清晰5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4份 提交资料时需验视原件,复印件清晰6 复退军人退役证原件复印件4份 提交资料时需验视原件,复印件清晰7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应采用A4纸,左侧装订。
5、4份 复印件清晰且是本人的真实信息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每年 1 月至 12 月。法定办理时限:30 个工作日(含实地核查、书面审查时间) 。八、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9、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一)共同审批无(二)前置审批无10、中介服务无11、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12、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窗口。 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1)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县公共就业人才机构经办人员对照本业务手册行
6、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2)补正材料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有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及时补齐或更正申请材料。(3)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文字清晰的,予以受理。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窗口。- 2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4808(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到受理窗口或通过电话 08767624808 查询服务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经受理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调查通过,由受理经办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送承办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对符合担保、抵押贷款条件的,承办银行给予发放贷款;不符合担保、抵押条件的,承办银行退回申请资料。(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投诉:(0876)7622329。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骆家塘村民委上新民村;邮政编码:663599。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3 -创业贷款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