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 * 县县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 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 县县直机关, 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直单位)。本办法所称县直机关是指县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 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含下乡) (下同)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县县直单位常驻地指* 县中心城区, 范围包括:狮城镇(中兴社区、 桥南社区、 长安社区、 东园社区、 城西社区、 兴福社区。第四条县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如实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见附件1),下乡应如实填写工作人员下乡审批单 (见附件5),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 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