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重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厅组织制订了山东省公路重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并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省厅。11山东省公路重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路重点工程(以下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公路工程质量,有 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符合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