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用途:住宅、综合楼、幼儿园、配电房、农贸市场、店面、停车场等。座落:总建筑面积约:范围:物业用房: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 线、空调、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3、本小区区域内归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本小区区域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6、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