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书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按照检验科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主持,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参与,对检验科生物安全作风险评估,形成报告 如下:一、生物因子已知或未知的特性评估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其中一类和二类统称高致病病原微生物。我院检验科属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不得从事致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工作, 但在临床工作中, 必须将强调高致病病原微生物的监测,发现可疑高致病病原微生物,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报告。1、我院潜在的一类和二类病原微生物评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金葡菌、乙型肝炎病毒、 丙型肝炎病毒、 梅毒螺旋体、等。 对上述高致病性生物因子的种类、 来源、传染性、传播途径、 易感性、潜伏期、剂量效应(反应)关系、致病性(包括急性与远期效应) 、变异性、在环境中的稳定性、与其他生物和环境的交互作用、相关实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