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班组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成本控制,保证工人身安全,提高全员素质,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及相应的处罚条例, 对于违反以下条款的班组,项目部将按既定的条款进行处罚,具体条款如下:一、安全文明施工通用条款:1. 现场不戴安全帽按 100 元/ 次处罚;赤膊或短裤 100 元/ 次处罚; 酒后作业每人每次按200 元处罚;带小孩进入工地罚款200 元/ 次;并立即清理出场。2. 各施工班组不得招用 16 岁以下或 60 岁以上的施工人员,若发现有此情况,项目部将责令其辞退,不予辞退的将处以 200 元罚款,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 未按项目部要求的时间及参会人员参加会议的,按 100 元/ 人进行处罚(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请假的除外) 。4. 项目部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含修改变更)后,班组长必须及时对工人交底,施工班组中凡未参加交底的,按 50 元/ 人进行处罚。5. 由施工班组自身造成的返工损失,由施工班组自行承担,并赔偿返工材料损失。6. 特殊工种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