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施工总平面布置3.1 布置原则及条件根据本工程的规模、 特点、施工环境及施工条件, 本合同工程施工总布置原则为:(1) 施工营地与施工场地等临时设施、施工道路均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各种条件,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规划布置。(2) 生产、生活临建设施、施工辅助企业等的规模和容量按施工总进度及施工强度的需要进行规划设计;布置力求紧凑、合理、方便使用;精简规模,以降低工程造价;尽量避免与其他标段工程施工的干扰和影响。(3) 根据施工程序、施工交通、施工安全、开挖爆破影响、均衡施工强度等的需要,综合考虑,布置施工的风、水、电供应等临时工程与设施。(4)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有的生活、生产等设施布置均体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5) 各施工场地及营地均按有关要求配置足够可靠的环保设施及消防设施,减少和避免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公众利益的损害,并无偿为业主、 监理、设计以及后续标段承包人提供方便。3.2 施工场地规划为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在充分利用业主提供的资源前提下,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