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第一条 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保持地面、天 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 整齐有序。第二条 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第三条 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四条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