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自动化学院 2017 级入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 20149 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调整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校研字201528 号)和研究生院 2017 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通知规定,自动化学院现就 2017 级入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制定评定办法如下:一、评定对象2017 级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包含保留入学资格并于 2017 年返校的学生,2017 年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二、评定细则1免试推荐入学研究生全部享受一等奖学金;2. 统考生中是 2017 年综合考核选拔优
2、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非调剂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3. 校外调剂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4院内调剂考生原则上不享受一、二等奖学金;5单考生不享受奖学金。6除上述 1-5 项情况规定的考生以外,其余考生 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1)学院根据各专业考生招生人数和研究生院下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数量确定各专业硕士考生奖学金等级人数;2)考生奖学金根据本专业综合成绩(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3)在同专业相同综合成绩情况下,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初试成绩仍然相同,则 985 和 211 学校生源考生优先享有奖学金;三、考生各专业奖学金分配人数(不含评定细则中 1-5 项情况规定的考生)序号 专 业 考生人 一等奖人 二等奖人 三等奖人2数 数 数 数1 控制科学与工程 40 6 19 152 电气工程 36 5 17 143 仪器科学与技术 22 3 11 84 生物医学工程 10 2 5 35 兵器科学与技术 5 1 2 26 控制工程 35 5 17 137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23 3 11 98 仪器仪表工程 21 3 10 8总数 192 28 92 72本奖学金评定办法解释权在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教学办。自动化学院学院2017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