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舒桥乡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 年)为全面深化和升级舒桥乡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 201712 号)文件和青田 “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青治水2017 2 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治水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之路,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 综合治理。全面推行责任网格全覆盖、任务清单全落实、信息管理全
2、天舒政 201735 号- 2 -候、河长监督全方位、合力治水全民化“五位一体” 河长制管理模式,实现河长制工作可执行、可监督、可考核、可管理、可复制,合力打造青田特色的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重点关注饮用水安全和群众身边问题突出的河道水体,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好河湖管理
3、保护的突出问题。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拓展公众监督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爱护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2017 年 5 月底前,建立健全乡、村(社区)两级河长体系,实现江河湖泊河长全覆盖,并延伸到沟、渠、溪、塘等小微水体。到 2017 年 6 月底,按照青田县劣类水剿灭行动方案要求,全境全面消除劣类水。到 2020 年,全境用水总量达到县要求指标;全境河道无违法建筑物。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
4、岸绿。- 3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1、工业污染整治。2017 年,按县经信局要求,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的企业,淘汰和整治“脏乱差、低小散” 问题企业(作坊)。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 制度。 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2017 年全乡 2 家存栏 50 头以上养殖场全部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当地环保部门监管平台。到 2020 年全县规模养殖场实现线上线下同时监控。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17 年,化肥减量、农药减量达到县农业局要求。按要求推广有机肥。根据县里重要河湖水产养殖规划,对
5、不符合养殖规划的网箱养殖,进行专项整治和清退。2017 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有效收集处置率达到 96%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 30%。到 2020 年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处置率 100%。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3、河道清淤。科学有序清淤,加强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合理处臵和利用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4、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留但需整改的,提- 4 -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2017 年,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
6、系统,全面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信息。到 2020 年,完成重要江河入河湖排污口设置规划,全面取缔和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河排污口。(二)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落实县里制定的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2、加强水源保护。建立饮水水源安全保障机制,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采取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三)加强河湖管理保护 1、严格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配合推进重要江河水域岸
7、线保护利用管理规划编制,严格河湖岸线空间管控。2、严格水域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实施拓浚河道、退田还湖,拆违还江,增加水域面积。3、规范河道采砂。强化河湖采砂管理,按照管理权限科学编制采砂规划,划定重要河湖禁采区。依法加强监管,严禁非法采砂。4、推进标准化管理。开展自来水厂规范化运行达标管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化管理和入河排污口标准化管理,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标准化管理试点,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5 -到 2020 年,全面配合完成各类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和验收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农办)(四)加强水环境治理。1、强化水环境目标。按照水功能区确
8、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到 2017 年 6 月底全面消除劣类水。到 2020 年县控、市控、县控三级地表水断面类水分别达到 100%、 100%、100%。2、提升河道水环境改造。实施河湖绿道、景观绿带、堤防闸坝水环境治理等工程。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鼓励各地积极创建以河湖或水利工程为依托的国家水利风景区,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3、巩固“清三河 ”成效。 强化“清三河”长 效机制的执行力度,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不断加强河湖水面保洁工作,2017 年县级以上河湖保洁全覆盖。到 2020 年,不断扩展河湖水体保洁范围,基本实现小微水体保洁全覆盖。(五)加强水生态修复1、加强
9、源头保护。科学设置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河湖源头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河湖源头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以及生态修复力度。2、加强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江河湖库水量调度方案,科学调度生态流量,确定并维持河湖库塘一定的基础水面率,保障河道断面水生态环境最小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生态水位。3、提高水系流畅能力。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拆除清理堵坝、坝埂等阻水障碍,加强河湖水系的循环流动,恢复水体自净和生- 6 -态修复能力。四、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一)乡镇(乡)、村级河长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地区总河长,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乡、村(社区)内所有河流、湖泊分级分段设立河长。重要河
10、道、劣类所在断面河道由乡主要领导担任河长。乡、村级河长名单在每年 3 月 31 日前上报县河长制办公室。村级河长延伸到沟、渠、塘等小微水体。(三)河长制办公室乡河长制办公室与乡“五水共治” 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室主任由分管“ 五水共治” 工作乡办 主任兼任,成员为:严浩田、陈俊义、徐小锋、杨根玉。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党政办、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办、团工委等。(四)乡河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乡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全乡河长制工作。负责乡级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河长制工作有关制度、监督河长制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各级河长制考核。河长制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11、,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政办:负责协调全县河长制工作。动员组织领导干部下基层服务河长制工作,指导、协助河长履职情况考核,把河长履职考核情况,列为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负责河长制宣传,营造全社会全民治水、爱水、护水的氛围,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经济办:负责指导、监督美丽乡村建设和“十村示范 、百村- 7 -整治”工程建 设,指 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城乡截污纳管运维监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内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配合推进涉水保护管理有关的项目,协调涉水保护管理相关的重点产业规划布局;
12、配合推进工业企业去产能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工业节水提升改造,协同处置水域保护管理有关问题;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和达标排放监督;开展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指导、监督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和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河长制相关社会调查和治水相关数据统计和发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水资源监测、预估;配合完成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工作,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协助做好河流(河湖水域)划界确权
13、。村镇建设办:负责协调各地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团工委:协调指导学校“五水共治” 和河 长制宣传教育进校园,指导中小学校河长制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服务。五、工作机制(一)健全完善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各职能科室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按职- 8 -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二)健全完善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进度清单、时限清单、责任单位清单和责任人清单。对各河湖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
14、湖)一策” ,加强源 头治理、系统治理、生 态治理,提高河湖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定期开展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河长制监管信息平台,推进河务监管网格化。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鼓励“企 业河长” 、“民间河长”、“ 河小二 ”等社会和民间力量参与,借助第三方监测等方式,对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四)健全完善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切实加强河长制的舆论宣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起群策群
15、力、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凝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治水。建立河长评优机制,树立工作典型,交流治水经验,进一步引导基层河长履好职、尽好责。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站和微信、微博等载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营造浓厚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氛围。充分依托工青妇和民间组织,组建河长制工作宣传队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要做好结合文章,搭建创建平台,把河长制工作与“两美” 青田建设、生态县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改造身边的- 9 -环境。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 责任书 等形式,加强道德规范和制度约束,引导广大群众形成亲水、爱水、惜水、护水的高度自觉。(五)健全完善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五水共治 ”。制定河长履职考核办法,上一级河长对下一级河长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涉水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河长责任。抄送:县水利局,县防汛办。青田县舒桥乡人民政府 2017 年 9 月 21 日印发-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