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补贴和服药救助实施方案范文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结合近年我市精神病患者救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原则在充分依靠和发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精神病患者基本医疗服务作用的前提下,通过一次性的经费或实物向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住院补贴和服药救助,减轻部分城乡贫困精神病患者用药和住院的经济负担,控制和缓解病情,逐达到逐步康复,维护社会稳定。二、目标任务1.为23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贫困患者住院补贴”,标准为1000元/年;对因家庭贫困而纳入国家彩票公益金住院补贴项目的救助对象,住院前属于常年被关锁在家的狂躁型精神病患者,在原3600元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2400元的“解锁患者住院补贴”,免费住院时间相应延长到6个月。2.按照每人400元/年的标准向700名患者提供实物药品或药费报销(均只限指定的23种药品或药费)。(采取“药费报销”救助形式的仅限于居住地远离承担精神病药物发放定点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安局安康医院、铁四局第四医院、肥东县精神病院、肥西县精神病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