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方案范文稿为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全区水利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河湖“五乱”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治理,自治区河长办组织开展20_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对影响河湖面貌、功能和河道采砂及河湖“五乱”问题开展排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一、行动范围“春季”行动范围包括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河流河段。二、行动目标在全面建立河长制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在河湖“清五乱”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自河道管辖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等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再排查、再清理,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地摸清河湖“五乱”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清单,逐个落实整改销号。在完成河道采砂规划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问题,做到露头就打,防止反弹,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三、行动主要内容(一)、各部门职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