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滨海新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7 年 09 月2017 年滨海新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XZC-2017006招 标 单位(盖章):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印鉴)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 I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7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内容 .17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第六章 供货需求 .71第七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741
2、第一章 招标公告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委托,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 2017 年滨海新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2017 年滨海新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LXZC-2017006二、项目内容1.项目内容: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及安装。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第一包(1)空气源热泵产品(3 匹)(2)空气源热泵产品(5 匹)(3)空气源热泵产品(6 匹
3、)(1)空气源热泵产品 1(3 匹)(2)空气源热泵产品 2(5 匹)(3)空气源热泵产品 3(6 匹) 3144.3720第二包(1)空气源热泵产品(3 匹)(2)空气源热泵产品(5 匹)(3)空气源热泵产品(6 匹)(1)空气源热泵产品 1(3 匹)(2)空气源热泵产品 2(5 匹)(3)空气源热泵产品 3(6 匹)3141.666第三包(1)空气源热泵产品(3 匹)(2)空气源热泵产品(5 匹)(3)空气源热泵产品(6 匹)(1)空气源热泵产品 1(3 匹)(2)空气源热泵产品 2(5 匹)(3)空气源热泵产品 3(6 匹)3141.666本次招标共分 3 个包,兼投不兼中。本次招标采购
4、数量按照实际发生结算,如有增减,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安装、验收合格台数计算。第一包:1162 台;第二包:1161 台。第三包:1161 台。2三、项目预算(本次预算金额以(5 匹) 空气源热泵产品数量为预算数量,实际发生最后据实结算)第一包:3144.3720 万元;第二包:3141.666 万元;第三包:3141.666 万元。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支持国内产品;采购非进口产品;环保节能产品;五、供应商资质要求(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5、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罚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经营所在地或滨海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罚罪档案告知函(三)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正、副本齐全,且年检合格、有效;注册资金 10000 万元及以上或投标人企业固定资产须在 10000 万元以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负债表) ;(四)投标人须提供 ISO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
6、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 OHSAS18001 或GB/T28001-2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原件;(五)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建有-20低温检测实验室,并提供国家认定的实验室能力评定合格书,必须提供实验室认证原件;(六)名义制热量 25kW 以下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国家 CCC 认证证书(3C 认证证书中的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型号及检测报告型号一致) ;(七)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机电设备安装或机电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并提供与安装公司名称相同注册的机电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拟派安全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
7、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原件;以上人员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八)提供国家认定的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 GB/T 25127.2 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要求名义工况下 COP 大于 2.1, IPLV(H)大于2.4,在-20低温工况时,不使用电辅加热情况下的 COP1.6;(九)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十)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投资主体、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一)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缴纳记录证明
8、;(十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十三)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在中标区域内建立不能少于 1 个服务网点,以满足用户对产品的使用、服务的需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携带联合体协议。投标主体为设备制造商。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9、、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下午:2:00-4: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 1112 室(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同时携带五、供应商资质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本人身份证)。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 800 元,含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七、投标
10、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11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11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 1108 室(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窦连彬2.联系方式:022-65305553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罗湾商务区国泰大厦 34 层滨海新区农业工作委员会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窦连彬 022-65305553十、采购代理机
11、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 1108 室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8316026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
12、作日。即自 2017 年 09 月 14 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止。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7 年 09 月 14 日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细化,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须知条款号内容1 1.1采购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罗湾商务区国泰大厦 34 层滨海新区农业工作委员会联 系 人:窦连彬 电 话:022-653055532 1.2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且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投标人。3 2 资金来源:财政补贴。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13、规定。5 7.6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文件,其中加*条款为强制性条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之后补正。6 8.3 投标货币:人民币7 9投标保证金数额为:80 万元/标段; 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形式:电汇。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单位,并取得收据。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受。此保证金需出自投标单位同名基本帐户,并需在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同时递交基本帐户开户银行资料(需携带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南楼支行账号:0228
14、4001040008513 联系人:郭工 电话:58316026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自身名义递交。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电汇6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则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 10 投标有效期:120 天9 11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电子文件:2 份(U 盘)。10 12投标人应单独密封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 。为方便开标,电汇底单(如有) 、开标报价信以及投
15、标单位基本信息表应另行单独密封在同一个信封中一份并与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恕不接受。另行单独密封的开标报价信应当与正本中的一致,如不一致,以另行密封提交的开标报价信为准。11 13投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12 15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 3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 1108 室)13 19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投标人:经
16、评委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推荐的中标第一候选人。1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15 26.1 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提供服务价格扣除比例: 6% 16 27.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10%)的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7 条。17本工程设置单价最高限价综合单价:含设备费+辅材费+安装费:(1)空气源热泵产品 1(3 匹)空气源热泵采暖设备单套最高价格:23060 元(2)空气源热泵产品 2(5 匹)空气源热泵采暖设备单套最高价格:27060 元(3)空气源热泵产品 3(6 匹)空气源热泵采暖设备单套最高价格:29060 元投标人各种设备单套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报价形式。本次招标采购数量按照实际发生结算,如有增减,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安装、验收合格台数计算。投标人自行考虑数量风险。18 28招标服务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执行。19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携带招标公告“五、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7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核验,如未携带或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评标时间如有变化,以开标时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