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梧州市质监系统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 2017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17 64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 年广西质监系统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质监办发20174 号) 的部署要求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 农资违法行为,创新质监农资打假新机制,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主要工作(一)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在去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 进千村、入千户
2、、抽千 样” 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一是发挥质监部门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开展现场免费检测,已配备快速检测仪的市局可将农资产品“ 移动实验 室” 开进田间地头开展快速检测并当场公布检测结果,尚未配备的县(市)局可与市质检所一起开展现场检2测,对辖区内使用广泛的农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留样备检。二是加大对农资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在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公布我市辖区农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三是利用“3.15”、“质量月” 宣 传活 动日的契机,开展 现场咨询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四是充分发挥“12365”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接受农民咨询和举报。(二)巩固农资打假“质检
3、利剑”行动成果,立即开展农资执法检查。 强化农资 供给侧的质量监督,加大 执法力度,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全市质监系统要立即开展农资执法检查,深入农资生产企业一线明查暗访和监督抽查,以事先不打招呼的飞行检查方式为主,每检查一个企业都要填写全市农资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情况表(见附件 3),各地要突出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坚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执法检查重点,重点查处不符合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产品有效含量不足无证生产、标识和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严防蓄意造假和生产不合格化肥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利用白包、半成品、待处理品、异地存放等规避法律制裁的严重违
4、法行为。3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诚信和责任意识,做到扶优治劣并进,引领农资生产企业走以质取胜的正确道路。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化肥产品农资打假“质检利剑” 行动 月集中行 动,春季为 3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秋季为 9 月 1 日至 30 日。(三)加强区域集中整治工作,促进质量共治。按照总局和区局的要求,各县(市)局要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摸清辖区内重点区域底数,按照“ 继续整治一批 ”“新确定整治一批”“回头看一批”分类开展,将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帮扶与检查相结合,将整治与提升相结合,要通过约谈、稽查建议书等方式促进区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两
5、升两降 ”(企业取证数、抽 查合格率上升;投诉举报数、违法案件数下降)工作目标。(四)加强电商农资产品的执法打假行动。目前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各县(市)在开展农资执法打假专项工作的同时,要围绕“ 风险监测、网上 发现、源头追溯、属地 查处、信用管理” 监管机制,以电商农资产品为突破点,开展电商农资产品的监督检查,从网上销售追溯生产源头,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和销售未获(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二、工作措施4(一)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报告、协查机制。各县(市)局要加强对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要注重案件协查,对系统内跨省、市案件的协查,要及时上报市局,由
6、市局报区局统一组织;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要及时通报工商、农业等部门;对证据确凿并达到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的大案要案要坚决移送。(二)完善农资案件查办机制。按自治区质监局要求,我局将通过现场督导、案卷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推动农资案件查处工作。对于查办的大案要案、地方保护严重的案件,各县(市)局要及时上报市局,市局报区局后,由区局加强督办或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挂牌督办。做好农资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凡属于“双打” 案件的均按要求公开案件信息;加强与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对查办的大案要案及时通报。 (三)加大行政执法约谈工作机制。依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约谈工
7、作指南,今年我局计划将对各县市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约谈,对辖区存在区域性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问题;企业生产的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包庇、放纵违法行5为,阻挠、干预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导致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案件严重下降的县(市)质监局进行约谈。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农资打假已列入绩效考评目标,各县(市)局一定要重视和加强领导,缜密部署精心策划,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订农资执法打假专项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早部署、真落实、抓措施、有行动、见成效,确保农资执法打假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二)充分发挥工商质监整合后的优势。各县(市)局是农资执法打假的主
8、力军,要充分发挥工商质监部门整合后的优势,重拳出击,生产、流通环节一起抓,发挥技术执法装备的作用,大力推进技术执法。(三)加强宣传工作,打好新闻宣传工作“组合拳”。各县(市)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到乡镇村屯开展“ 质检利剑” 农资打假下乡宣传日活动,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咨询,帮助农民识假辨假和维权,传授农资使用知识;充分利用“12365”举报投诉热线和12365“局长 接线日” 活动广泛宣传农资 打假法律法 规和知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互动,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加强与6新闻单位的联系,发挥新闻媒体的推动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向农民朋友传播农资打假信息、及时
9、发布农资打假成果,宣传农资打假工作。(四)严格执法,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把“三严三实” 的精神贯穿于农资打假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把严格执法和服务帮扶结合起来,把严打假冒伪劣行为作为服务“ 三农 ”、服务经济的具体行 动 ,要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确保执法队伍廉洁奉公,杜绝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局要认真总结和交流农资专项执法打假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按时上报总结,2017 年 3月 28 日前报送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附件 1,2017 年 12 月1 日前报送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附件 1。农资打假大案要案随时报送(
10、附件 2)。7附件 1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春季集中行动月 秋季集中行动月 全年情况农资打假下乡进村(个)农资打假下乡入户(家)农资打假下乡抽样(批次)农资打假下乡抽检样品不合格(批次)农资打假下乡现场快速检测(批次)农资打假下乡接受群众咨询、举报(起)农资打假下乡发放宣传资料(份)农资打假下乡执法检查抽样合格率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家)检查化肥生产企业(家)检查农药生产企业(家)检查农机及配件生产企业(家)查办农资违法案件(起)查办化肥违法案件(起)查办农药违法案件(起)8查办农机及配件违法案件(起)查获农资案件货值(万元)查获化肥案件货值(万元
11、)查获农药案件货值(万元)查获农机及配件案件货值(万元)查办电商农资案件(起)查获电商农资案件货值(万元)查办农资大案要案(起)移送公安机关农资案件(起)督促整改企业(家)通报相关省农资案件线索(起)农资重点区域(个)开展农资专项督查督办(次)组织宣传活动(次)减少农业生产损失(万元)填表说明:1 4 月 5 日报送春季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工作总结。12 月 1日之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2减少农业生产损失计算公式:减少农业生产损失= 假劣产品货值+用于农业生产将带来的损失。3检查农资生产企业数、查办农资违法案件数、查获农资案件货值,包含化肥、农药、农机及配件相关数据。9附件 2大案要案报告表市、州(县区)案件名称基本案情目前查办进展情况填表说明:各县(市)一次查获农资违法案件,货值金额达到 15 万元以上,或销售金额达到 5 万元以上,或者化肥达到 50 吨以上的,应在查获违法产品10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报告市局,同时一并向上级质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