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大厂高级中学扩建工程电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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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大厂高级中学扩建工程电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大厂高级中学扩建工程电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一、项目编号:HXZC2014JZ05-001二、项目内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大厂高级中学扩建工程电缆采购项目三、项目简要说明:(具体内容请详阅谈判文件)四、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

2、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七、谈判文件获取办法: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区县采购栏)免费下载;八、报名时间:2014 年 5 月 28 日-2014 年 6 月 3 日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报名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

3、区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 180 号政务中心二楼 206 室)联 系 人:王丽芝 联系电话:025-57067262注:本次谈判只接受按时参加报名的供应商。9、现场勘察/标前答疑:建议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在谈判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察。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旭东路 279 号,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13815853278(1)本项目不集中组织勘察现场,请谈判单位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采购人向勘察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谈判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谈判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谈判单位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十、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

4、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转账支票等(拒绝现金和现金支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十一、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密封加盖齐缝章。正、副本内容如有不符,以正本为准。十二、谈判时间和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 180 号政务中心二楼 206 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4 年 6 月 5 日 14:00 至 14:

5、3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13815853278 地 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旭东路 279 号十四、采购中心联系方式采购文件编制人:梁正翠 联系电话:025-57067262 联系传真:025-57067262 地 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 180 号政务中心二楼 206 室)保证金汇款单位:大厂高级中学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支行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保证金汇款帐号:73213101831000007

6、12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前一天,关注本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 2014 年 5 月 28 日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第 0 页 共 17 页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HXZC2014JZ05-001项目名称: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大厂高级中学扩建工程电缆采购项目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二一四年五月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第 1 页 共 17 页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南京化学工

7、业园区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大厂高级中学扩建工程电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一、项目编号:HXZC2014JZ05-001二、项目内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大厂高级中学扩建工程电缆采购项目三、项目简要说明:(具体内容请详阅谈判文件)四、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8、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五、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七、谈判文件获取办法: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区县采购栏)免费下载;八、报名时间:2014 年 5 月 28 日-2014 年 6 月 3 日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报名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 180 号政务中心二楼 206 室)联 系 人:王丽芝 联系电话:025-5706726

9、2注:本次谈判只接受按时参加报名的供应商。9、现场勘察/标前答疑:建议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在谈判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察。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旭东路 279 号,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13815853278(1)本项目不集中组织勘察现场,请谈判单位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采购人向勘察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谈判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谈判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谈判单位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十、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转账支票等(拒绝现金和现金支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不需

10、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十一、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密封加盖齐缝章。正、副本内容如有不符,以正本为准。十二、谈判时间和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 180 号政务中心二楼 206 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4 年 6 月 5 日 14:00 至 14:3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十三、采

11、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13815853278 地 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旭东路 279 号十四、采购中心联系方式采购文件编制人:梁正翠 联系电话:025-57067262 联系传真:025-57067262 地 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大厂园西路 180 号政务中心二楼 206 室)保证金汇款单位:大厂高级中学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7321310183100000712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第 2 页 共 17 页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12、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 则1、适用法律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 “供应商”是指参加谈判竞争,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采购除在“谈判邀请”中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政策功能3.1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13、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 ,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2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报价,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3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报价,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4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3.5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14、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评审时将获得优势(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谈判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4、谈判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予以关注。二、响应性文件编制5、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5.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

15、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5.4 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谈判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5.5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

16、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6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6.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第 3 页 共 17 页平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6.2 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6.3 谈判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

17、效,否则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谈判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谈判保证金;(4)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7)电缆制造商应具有完整的质量认证体系,并应提供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监总局生产许可证,电缆、电线鉴定证书、投标电缆的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

18、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6.4 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否则谈判响应文件作 无效处理。(1)货物材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生产产地、品牌、型号等详细说明;(2)根据采购需求提出的技术条件提供电

19、缆结构尺寸、结构图、特性参数等技术响应资料;(3) 技术条款偏离表 ;(4)详细的交货清单;(5)产品配置和技术参数表;(6)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7)项目集成(实施)方案;(8)提供维修及售后服务的书面承诺。(不低于谈判文件中服务要求,且加盖企业公章) ;(9)提供质量保证必备条件:生产条件、技术条件、产品检验、质量管理及产品性能抽查试验等五个方面的书面情况介绍;(10) 、制造厂需提供的资料: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及进口料试验报告;厂商对进口原料规定项目的抽样试验报告。(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6.5 谈判响应文件的价格部

20、分(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为全包交钥匙工程报价,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设备检测费、保险、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

21、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报价表 、 分项报价表中注明。(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第 4 页 共 17 页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5)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6.6 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谈判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7、谈判保证金7.1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谈判保

22、证金将不予退还。7.2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 五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争性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同后 五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还。7.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3、;(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等。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8、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8.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9、诚实信用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9.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谈判10、谈

24、判组织10.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10.2 谈判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11、谈判程序11.1 谈判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谈判程序。11.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谈判,谈判的轮次由谈判小组决定。11.3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1.4 谈判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1

25、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第 5 页 共 17 页(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

26、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2、成交标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13、确定成交供应商13.1 经评审后,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确定价格最低、技术指标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

27、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谈判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13.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

28、、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13.6 采购中心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7 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中心均不退回。14、编写谈判(评审)报告14.1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过程和结果编写谈判(评审)报告。5、签订合同15、签订合同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

29、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5.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与谈判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供应商为参加竞争性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5.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30、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质疑和投诉16、质疑16.1 供应商对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第 6 页 共 17 页16.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中心。16.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

31、(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16.4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

32、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6.5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6.6 采购中心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7、投诉17.

3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第 3 章 成交标准1、所有“”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2、非实质性要求负偏离的,谈判小组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加报价 1-5%,如半数以上专家认定为严重负偏离的,按照不符合采购需求处理。3、 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在评审时分别给予当次一般产品最低报价5%和5%的价格扣除(特别说明: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 ,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依据) 。4、对中型、小

34、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特别说明,按照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扣除和加价。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第 7 页 共 17 页第四章 采 购 项 目 技 术 、 规 格 和 数 量 要 求 等1、电缆清单及推荐品牌1、清单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1 YJV22-0.6/1KV-4*240 m 8102 YJV22-0.6/1KV-4*185 m 2703 YJV22-0.6/1KV-4*120 m 5402、推荐品牌:远东电缆、无锡江南电缆、江苏上上电缆、江苏宝胜电缆、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江苏天源电缆。二、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1、技术要求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标准的有关条文,

35、当这些标准修订后,使用本标准者应引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有关条文。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2952 电缆的护层;GB/T 12706.112706.4 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GB/T 2951.1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 1 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第 1 节: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GB/T 2951.5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 2 部分: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GB/T 304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GB/T 3956 电缆的导体;DL/T 401 高压电缆选用导则;

36、DL/T 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江苏省电力公司苏电生2002320 号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家要求的制造标准或优于国标的其他国际标准。2、使用环境2.1 海拔高度 1000 m2.2 最高环境温度+ 40 2.3 最低环境温度25 2.4 日照强度 0.1W/cm (风速:0.5m/s)2.5 最大日温差 25K2.6 户内相对湿度: 日平均值95%,月平均值90%2.7 耐地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 0.2g;垂直加速度 0.1g 同时作用。采用共振、正弦、拍波试验方法;激振 5 次,每次 5 波,每次间隔 2s。安全系数不小于 1.67。3、供货范围3.1 一般要求3.1.1 本部分规定了合同产品的供货范围。竞标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产品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3.1.2 竞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3.1.3 竞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清单及技术资料。3.2 基本供货范围:本技术文件中所提及的产品、材料、配套设施,除特别说明的外,均由竞标方提供。竞标方提供招标清单中的各种型号的电缆及相应的现场技术服务。 4、技术资料4.1 竞标方应及时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的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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